云浮卫健委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的通知
一、拟于2021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2020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1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1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三、考生备案的单位与2021年报考的单位名称需一致,如不一致或不能提供其他证明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四、未办理备案手续或不符合免予办理备案手续条件的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9日
南安卫健委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1.拟于2021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于2020年11月16日前向所在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手续,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人员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带教老师执业类别应与考生报名类别一致)、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报考执业人员提供)、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报考执业人员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盖医疗机构公章,其中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加盖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交所在医疗机构。
2.各医疗机构要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本单位(辖区)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市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3.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考生不予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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